■记者 张浩
百味青春期
初三女生写“我喜欢你”
老师没收了她的日记本
专家:少男少女这样很正常 老师别太紧张
本报4月25日讯 “老师平白无故地把我的日记本没收了。”23日,常德初三女生小林(化名)来电,“我的隐私、人权被严重侵犯。”
几日前,常德市白鹤山中学的初三女生小林(化名),趁体育课的空当在教室里休息写日记,被班上的唐老师撞见后,强行收走了其日记本。第二天,小林向老师索要日记本,但老师拒绝归还。
“这是严重侵犯隐私权!”小林非常愤慨,她透露,老师还禁止同学之间写同学录,还当众将同学录撕毁。
“青春期的孩子很容易出现问题,现在班上有很多同学写‘交换日记’,同性、异性之间都写,有些甚至在上课时间写。”唐老师对记者说,那天看到小林的日记本上面有带脏话的打油诗,还有“我喜欢你”等暧昧字眼,所以就收走了日记本,“我是为了他们好。去年一对学生早恋,传纸条约会,被我发现及时阻止了。”
“老师收缴学生的日记本既不正确,也不理性。”湖南文理学院心理咨询室主任辛斌表示,此举不仅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更容易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切断学生与老师的沟通渠道。
辛斌说,初中时期,男女生出现相互爱慕的情况很正常,不能一味简单地粗暴制止,而要正确地引导。他建议唐老师归还小林日记本,并向其道歉,加强沟通。
小林所在中学的毛副校长也表示,校方会及时向老师了解情况,改善与学生的沟通方式,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收缴学生的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