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4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酒店保安员不但不维护治安,反而还趁机行窃本店钱物。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保安员张某某于3月1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张某某,男,湖南张家界市古坪镇农民。2012年10月13日凌晨1时许,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某连锁酒店收银员易某下班时,因担心携带保管的当日营业现款在回家路途中不安全,遂“急中生智”将2万元现金藏放在酒店一楼楼梯间杂物间的一花钵内。谁知这一情景被该酒店的保安员张某某在一旁看个清楚。凌晨二时许,张某某将做下半晚班的收银员陈某某支开,将易某藏放在花钵内的2万元现金连同收银台内1340元现金,以及酒店17间客房内的零散芙蓉王烟和精品白沙烟各20包一并盗走。尔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月后的11月16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