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6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众所周知,医院住院部病房是病人休息疗养的地方,谁曾想有人竟把它变成了贩毒场所。李某某住院半个来月,竟在医院贩毒11次。3月4日,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李某某,60岁,长沙市人,无业。曾先后因吸毒被劳动教养4次。
2012年10月底,李某某因病住进了长沙市某医院。李某某见该医院下午或晚上人不多比较僻静,是“做生意”安全地方。他从毒贩手中购进毒品,伺机行动。11月9日晚上8时许,他将0.05克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罗某某。尔后在半个来月的住院期间内,先后11次将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获毒资1150元。李某某选择的时间大多在傍晚或夜间,人员来往较少的时候。
11月13日,李某某被抓获时,公安民警从其住处查获6小包海洛因以及电子秤等贩毒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