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4名“85后”的年轻小伙,因好吃懒做干上了专抢“香车美女”的“买卖”。因犯罪性质恶劣,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3月5日,浏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经审理对此案作出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的徒刑。
2011年元月30日下午,市民何女士驾驶一台黑色起亚越野车,停在浏阳一中对面的广场。被告人刘某尾随其后,徐某某和郭某某守候停车场。当何女士购物返回车里时,刘某等三人持匕首威迫其交出财物,并用外衣套盖住其头部和身体,劫取了何女士22000元现金和1对白金耳环、1块镀金怀表、1台手机后拦的士逃离。
同年8月10日下午,被告人刘某、杨某窜至浏阳市嗣同路,见张女士驾驶一辆红色奥迪A4小车停在一处侧边小巷,便蹲点守候。当张女士返回车上准备驾车离开时,刘某持刀冲入车内,杨某从后门进入车内将被害人劫持到车后座,持刀威胁张女士交出财物。得手后,两人弃车逃离。
法院认为,4被告人系经过商议后预谋持械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均可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刘志杰通讯员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