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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长春盗车案嫌犯有自首情节 或可从轻处罚

A-A+2013年3月5日22:55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关注长春“304”案件】盗车嫌疑人周喜军今日17时投案自首。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7时许,将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根据吉林公安微博公布的信息,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还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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