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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将公厕臭味分四等并限制苍蝇数

A-A+2013年2月21日20:59新华视点评论

  卫生部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公厕臭味强度分为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厕臭味强度为1级,每平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厕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每平米苍蝇数小于等于3只。(记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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