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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A-A+2013年3月2日11:19红网评论

  免去:

  简红星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阳庚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

  陈文新为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晓春为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宾锡湘为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志文为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兴德为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顺武为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左才轩为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晨为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中柱为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晓斌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名志为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一平为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玉奇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陆建军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左惠民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廖麒麟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聂志文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兴德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名志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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