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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炎陵公安局原局长涉嫌挪用31万公款案开审

A-A+2013年3月1日20:18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株洲3月1日电(刘亮) 3月1日,湖南省炎陵县公安局原局长刘力因涉嫌徇私枉法、挪用公款、受贿犯罪,经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石峰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

  现年43岁的刘力系湖南湘乡人,2012年因涉嫌犯罪经纪律检查部门移交检察院查办,同年10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刘力涉嫌三项犯罪:在任炎陵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中,涉嫌利用职权在办案中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公款近31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收受个体老板贿赂4万元用于赌博或消费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原标题:湖南炎陵县公安局原局长案开庭 涉嫌挪用公款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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