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 近日,网曝衡阳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副局长刘晓峰,花23万元与情妇签分手协议。29日,记者从衡阳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党组已决定,刘晓峰免职接受调查。
27日,有媒体报道,2013年1月22日,衡阳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副局长刘晓峰通过街道调解委员会与情妇林芳(化名)签订分手“协议”,并补偿女方共计23万元。报道称,刘晓峰于2005年通过网络聊天结识山东的林芳,提出要其来衡阳与其同居。为表示诚意,拿出了20万元给林芳,两人于2007年同居。
此事一出,引起广泛关注,本报记者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调查。
组织上出面调解两人关系
“由于两人的性格不合,她动不动就发脾气,还数次闹出自杀。”刘晓峰说,林芳“管”得厉害,甚至曾胡乱怀疑自己与弟媳有暧昧关系。由于跟家里人闹得很僵,刘晓峰觉得无法忍受。
刘晓峰单位的同事们介绍,刘晓峰与林芳之间的事也是早有耳闻。林芳曾多次发送短信给稽查分局的局长唐建华,要局里的同事劝和,也曾在稽查分局门前欲吃安眠药“自杀”。
“两个月前,林芳找到局里,组织上也曾调解两人之间的矛盾。”刘晓峰的同事们认为,由于刘晓峰早已与妻子离婚,调解刘、林之间的矛盾也理所应当。
刘晓峰说,自己与林芳相处,一直都是“她处于强势,我处于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