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法院、郴州市委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郴州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官七名。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共选调法官7名。其中,审判人员2名、执行人员5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法官或检察官(包括曾任过的)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担任正科级以下职务,近5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自愿在本院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审判人员(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2、执行人员(5名):适合男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郴州市两级组织人事和法院网站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2013年2月7日至3月1日)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和“郴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法院公告”栏下载《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如实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后,以邮件形式(注明“选调报名表(姓名)”)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nczfyzzb@yahoo.cn),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法官或检察官任职文件、等级证书或审批表的复印件,及时传真至0735--2178786(24小时自动接收),或者以附件图片形式一并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2、资格初审。郴州中院政治部将及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全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3月4日前在郴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公告。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三)考试与考核(时间另定)
1、资格复审初审合格人员在笔试前3天将报名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等职务职级任命件和等级审批表或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交郴州市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审核。经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注重考查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执行实务能力。分值为100分。由市中院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确定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政治部将及时电话通知本人(请确保手机号码无误和畅通),并在“郴州法院网”公布。最低分不少于6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主考官随机提问的方法,按报考职位进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由市中院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4、考核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和从事法律工作时间长短依次确定。
考核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牵头,与监察室和相关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被考核人选进行量化打分。
考察内容: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心理素质、评优获奖及主要优缺点。
考核内容:查阅被考核人近三年来办案的数量和效率,随机抽取被考核人承办的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发表文章、信息的数量和级别。无法进行前两项内容考核的,参照其现所在岗位实绩和所在部门排位情况,在经过该项考核考生的平均分基础上增减10%计入总分。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对于高学历的考生,在考察考核成绩中予以加分:硕士加5分,博士加10分。
(四)体检(时间另定)
按考核考察占40%与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时,考核考察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报市中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政治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合格的,报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等原因,无法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其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表可从“郴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等刊登报名公告的网站下载。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的职级以报名时的职级为准,进入考察考核后变动的不予认可;原所任党政职务被选调后,不予保留;原所任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任命,所评定的法官(检察官)等级,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郴州法院网查询。
6、咨询电话:0735-2178693;2178786。
传真机号:0735-2178786;2178798。
六、本方案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