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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男情人节酒驾撞死人 逃逸途中再遇车祸撞翻摩托车

A-A+2013年2月21日14:39长江信息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 赵 芸通讯员 罗江满)2月14日,汨罗市弼时镇上任村一名老人惨遭横祸,被车辆撞击致死,对方肇事后驾车逃逸。2月18日,汨罗交警大队侦破此案,将犯罪嫌疑人欧某刑事拘留。

  当天23时50分许,汨罗市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107国道1574KM+600M路段发生车祸,汨罗市弼时镇上任村丁家组的黄姓老人在行走时,被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小车撞击致死,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汨罗市交警大队弼时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从现场提取到了肇事车辆撞击遗落碎片。经过分析,确定了肇事车辆型号。

  做好对死者的善后安抚工作后,交警全力进入侦破案件的工作。2月16日,民警在调查中获得了一个线索:2月14日晚上,有群众在107国道通往弼时镇毛塘村的道路边看到一辆侧翻在路边的银灰色小车,一个多小时后,小车便不见了。该群众将小车侧翻现场遗留的相关碎片带回了交警队。经对比,确定是同一辆车。

  民警继续调查侧翻小车现场,收集相关证据。据当时在现场共同施救小车的一名群众回忆,侧翻小车号牌大概是湘A8xxxx。经查,该车不是银灰色的轩逸车。民警又翻看107国道汨罗市弼时镇莲花村卡口的资料,发现2月14日23时45分38秒,有一辆湘F8xxxx的可疑车辆由南往北经过卡口,经查。该车是汨罗市大荆镇欧某的车辆。民警马上联系欧某,欧某称其小车被撞坏了,现在长沙维修,民警要求欧某马上将车开回汨罗交警大队协助调查。经痕迹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片与欧某小车被撞坏的部位完全吻合。

  经讯问欧某交代2月14日,他与同学朋友在长沙唱歌喝酒过“情人节”,酒后驾车准备回大荆镇,中途接到弟弟的电话又由北往南回汨罗老家,在行驶到 107国道1574KM+600M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他立即将车开回弼时镇毛塘村老家中。在家中怕家人知道撞车,又开车出来,途中在与一摩托车会车时侧翻在路边。

  虽然欧某不承认2月14日晚自己驾车时撞到了行人,但所有证据均指向他驾车肇事逃逸。目前,欧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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