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嫌疑人
记者: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张强(化名):我儿子在玩,我还有一个侄子,我看他们两个人经常玩电脑,所以一气之下就拿把刀把他(儿子)杀了。省得两个人天天抢电脑,不读书。
记者:你想割腕是为什么?
张强:没做事,别人看不起,瞧不起。
记者:你自己喜欢你儿子吗?
张强:喜欢。
记者:你只是不喜欢带他?
张强:嗯,老婆要上班,男的带孩子带不好,没有耐心,性格躁了。我没打过他,经常关心他,他撒娇又烦躁,打他又还手。
[律师解读]
因抑郁伤人,量刑要看当时状态
据《法制晚报》报道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常铮律师说,抑郁症是一种涉及生理、心理、情绪和思想的疾病,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也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对事情的看法。
如果一些人具有睡眠障碍、情绪偏低等情况,虽然这些情况确实是抑郁症的症状,但是这些人在作案时对作案性质、后果认识清楚,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存在,所以应当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从轻判罚。
只有当案件当事人被鉴定出在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时,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判罚。而在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手段评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