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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女友庭上多次翻供 称不确认被击毙者是周

A-A+2013年1月16日07:31京华时报评论

“8·10”重庆持枪劫案中死者廖德应的妻子,独自背着不到8个月的孩子准备旁听,因孩子太小,未能进入法庭。图/CFP  “8·10”重庆持枪劫案中死者廖德应的妻子,独自背着不到8个月的孩子准备旁听,因孩子太小,未能进入法庭。图/CFP

  昨天下午,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周克华的女友张贵英,因涉嫌犯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受审。张贵英庭上多次翻供。检方首次公开了周克华8月10日作案监控录像,建议对其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案子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钱卫华

  ■庭审现场

  张贵英数次翻供

  昨天下午2点38分,面容清秀,身材不高,21岁(1992出生)的张贵英身穿红色看守所马甲,梳着马尾辫,表情平静地进入法庭,一眼没看旁听席上的家人。

  检方指控,2012年4月,张贵英在宜宾与周克华(已击毙)相识并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间,张贵英看见周克华持有枪支。2012年7月1日,两人一同到重庆挣钱。同年8月10日上午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口实施持枪抢劫杀人。当天中午12时左右,周克华约张贵英在沙坪坝区陈家湾“7天连锁酒店”附近见面,将抢劫得来的赃款6万元交给张贵英。张贵英将赃款分别存入事先准备好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同年8月10日至13日期间,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知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用于化妆的口红。通过一系列证据,检方认为张贵英构成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我并不知道他的钱是抢来的,他并未这么说,我给他发的短信也都是网上说的,并不具有秘密可言。”针对检方的指控,初中文化的张贵英用一口流利的“川普”辩解。她的话和其口供中的内容有些并不一致,多次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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