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秦光国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戴志敏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浣俊懿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黄 弘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
胡建安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
陈日冬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盛国政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金城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蒋华玲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黄志平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丽华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冯兆麟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曹伟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戴志敏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浣俊懿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王文华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胡晓亚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兴平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谢晓春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定芝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晓平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