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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A-A+2013年2月28日14:45红网评论

  (2013年2月27日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桂广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柳媚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被生同志为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干弟同志为郴州市卫生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建军同志的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东同志的郴州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淑蓉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淳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璋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九香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刘殳扬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末钢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雷金梅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欧阳昆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利平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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