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有关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全国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范围
1、法官4名,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国家工作人员;
2、法警3名,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国家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或自考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法官报名条件
(1)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身份。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本科学历的必须有三年以上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的必须有一年以上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工作经历,且从2011年元月起至今在法院从事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或审监工作或在检察院的公诉、民刑等业务部门工作。
(3)必须提交2011至2012年本人所办案件的法律文书5份(法官提交判决书或调解书,检察官提交起诉书或抗诉意见书);
2、法警报名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
(2)身高1.73米以上,已授警衔;
(3)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身份的,笔试总分加5分。
三、选调工作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20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需通过登陆“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警官证、公务员身份登记表等原件或复印件;
(2)现场报名,地点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515、516办公室,现场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警官证、公务员身份登记表(复印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考法官的须提交本人2011、2012年内制作的法律文书5份。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经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者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5:30分前到开福区法院515、51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法官职位的,同时提交本人2011至2012年制作的法律文书5份。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考公共科目,下午考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占40%、60%的比例折算。
2、面试。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组织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考察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委员会审定后,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和开福区人民政府网站(www.kaifu.gov.cn)上予以公示。
(五)调入
对拟调入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调入人员的法官等级、检察官等级、法警警衔予以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五、咨询电话
0731-84816525、0731-8481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