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会议指出,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渔业是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切实保障水产品供给、增加渔民收入、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二是调整生产结构和布局。控制近海养殖密度,拓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积极稳妥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大力发展海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三是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研发。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培育壮大渔民专业合作社和海洋渔业龙头企业。四是改善渔民民生。积极推进渔村建设,解决好饮水安全和用电等问题,拓宽渔民转产转业和增收渠道。改进渔业服务,减轻渔民负担。五是加强渔政执法维权和涉外渔业管理。建立健全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远洋渔业管理制度。会议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加快渔政、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洋渔船升级改造。完善转产转业补助与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加大对水产育种、病害防治、资源养护、渔业装备研发的财政支持。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将渔业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范围。
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一)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并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各地要参照这一模式,建立健全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拨款制度。(二)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三)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会议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为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会议决定:(一)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二)加快国内炼油企业升级改造,确保按照汽、柴油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首先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快汽车发动机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三)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并完善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政策。(四)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要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