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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辉代表建议:湘残疾人可免费坐公共交通工具

A-A+2013年1月27日22:07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1月27日讯(记者 董雷 实习生 刘喜梅)近年来,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下简称免费乘车)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全国各地陆续出台残疾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残疾人要求免费乘车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这方面的诉求也越来越多,因乘车是否免费产生的争议及纠纷时有发生。

  来自长沙的省人大代表刘朝辉认为,随着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适时出台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一惠残政策,也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体现“幸福湖南”良好形象,因此在本届“两会”上,她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政策。

  刘朝辉表示,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 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湖南也出台了具体的法规、条例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实现。《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第二十条提出:“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 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 费。”

  刘朝辉在《建议》中介绍,目前全国有北京市、深圳市、贵阳市、南京市、常州市等30个多个城市和大部分的省会城市实施了残疾人免费乘车,湖南的 株洲市在全省第一个实施了残疾人免费乘车。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做法,拓宽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覆盖面,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赞誉。

  刘朝辉建议,通过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把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地铁)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安排。明确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由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成立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残联等单位组成的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确保该项工作 平稳有序进行。

  同时,出台《湖南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办法》,对残疾人办卡对象、乘车范围、办卡申请、领卡、卡片使用等一些规定做出具体实施办 法。办卡对象建议具有湖南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申请办理《残疾人优待乘车证》,本人凭证可免费乘坐 公交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省内跨区域流动的残疾人可凭此证在省内免费乘坐各市区公交车、地铁。

(原标题:刘朝辉代表建议:湖南残疾人可免费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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