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单向离了婚。我收到判决书后找法院领导他们说合法,此案由梁进法官办理,我看了婚姻法这样是不合法的。请省长给我解释一下,是否合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桃源县法院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桃源县人民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单向离了婚”的情况反映与事实不符。2012年7月16日,桃源县法院立案受理黄文刚诉周云霞离婚纠纷一案,在当日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时,周云霞本人不在家,其父周成安拒绝接收法律文书,也不愿意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于是,该案承办法官在周成安在场的前提下,依法将上述法律文书留在周成安家里。桃源县观音寺镇司法所所长甘林源现场见证了全过程,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案件审结后,周云霞向桃源县法院监察室、桃源县政法委反映自己未亲自收到传票,也不知道法院开庭时间的情况。根据依法向桃源移动公司调取的周云霞与其父亲周成安的通话记录,在法律文书送达后周云霞与其父有过两次通话,其中一次通话时间长达18分钟。故周云霞称法院未送达法律文书,不知道开庭时间的内容不属实。该离婚纠纷案的传票等法律文书留置送达给周云霞的父母,并且其父母与周云霞有电话联系,送达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有关留置送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