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8日讯 今天一大早,河西咸嘉新村悦峰园小区,去地下车库取车的邹先生惊呆了:自家的福特轿车后窗玻璃被整块卸走,虽然他家车内没放什么贵重物品,可另外几辆同时“遭殃”的轿车车主损失惨重。面对业主质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均称:不归他们负责。
10辆车玻璃被整齐卸走
28日上午11点,悦峰园小区地下车库内漆黑一片,里面只停着六七辆车,其中4辆的车窗玻璃被大块卸下,包括本田、福特、马自达等品牌,地上一堆玻璃渣。
遭窃福特车车主邹先生急匆匆地走了过来,车很新,还没来得及上牌照,车窗后玻璃却被整块划走了。“小偷连小盒纸巾都拿走了,幸好车里没放贵重东西。”
但其他车主就没这么“幸运”了,邹先生介绍,昨夜车库内凡是放了财物的小车都被偷了,共有10辆车。“听说有辆车就损失了5万元。”
缺灯少门无监控,车库二次被盗
“这是第二次了!”一名业主气愤地说。原来,早在过年前,悦峰园地下车库的车辆就被偷过一次。“上次是3辆,手法一样,也是车窗玻璃被划走,再偷车里的财物。”
“买这个车位,我花了6万元。”邹先生说,购买车位的费用是交给开发商的,刚开始,开发商还管理过一段时间,“但物业从始至终没管过。”
记者在现场看到,车库无门,旁边没有保安亭;车库内既没灯,也没有监控设备。
在咸嘉新村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确认了业主的说法:“悦峰园是老小区,我们公司从未接管过地下车库。因为购车位的费用我们没收,是直接给开发商的。而且物业公司也不敢接管,什么都没有,这不是烂摊子吗?”
开发商高信置业销售部一名马经理说,“车位的确是我们卖给业主的,但车位管理费是交给物业的,我们不管车库。”■记者 张刘薇子 实习生 朱珠
律师说法
若车库未移交,开发商和物业均需担责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没有将地下车库移交给物业公司,那么开发商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物业公司对所负责的小区也有维护责任,车库属于小区的一部分,因此物业公司也应对此担责;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地下车库移交完毕,那么开发商便无需为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