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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女大学生为爱私奔 半年后被丈夫刺13刀杀害

A-A+2013年2月4日11:35湘潭晚报评论

  湘潭在线2月4讯(湘潭晚报记者 易书宝 通讯员 周轶华)他们一个是初中没毕业的打工仔,一个是刚进大学校门不久的阳光女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一见钟情,相识不到半年就不得不奉子成婚。但由于相互缺乏深入的了解和信任,在婚后近3年的生活中,他们之间的猜忌逐渐演变成了不断的争吵、谩骂和打斗。终于,在一次争吵后,发狠“一定要搞死她”的丈夫对妻子抽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短刀……

  刺妻13刀,自残21刀!这起血淋淋的杀妻案发生于去年9月底。1月31日,湘潭市检察机关鉴于杀死妻子罗燕(化名)后又自残的丈夫郑俊(化名),在经过治疗和监视居住后,身体已无大碍,遂准备于近日对他提起公诉,市检察院还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郑俊也因此成为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一见钟情 女大学生为爱私奔

  清秀、白皙、开朗活泼,这是罗燕生前亲友对她的评价。

  出生在福建大海边的这个女孩,海风和阳光没有沉淀和吹皱她的肤色与容颜,赋予她的是东南女孩清秀的面容、白皙的肤色和阳光一般的笑容。2008年秋,18岁的罗燕来到湘潭,就读于湘潭某技术学院。

  罗燕与郑俊的相识有很大的偶然性,而之后的相恋、同居,在罗燕的亲友眼里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杀妻案发生后,一边接受治疗一边被监视居住的郑俊曾向民警回忆他与罗燕的相识时说:“2009年7月26日,我和几个朋友在(罗燕就读的学校)操场打篮球时认识了她(罗燕),分手时我们互留了电话,第二天,经过短暂的接触后,我们就开始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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