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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访妈妈起诉索赔2400余元 要求书面道歉

A-A+2013年1月29日07:28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永州1月28日电(记者 李俊杰)受外界关注的“永州幼女被强奸案”再获新进展。记者从湖南永州了解到,28日下午4时许,“永州幼女被强奸案”受害人的母亲唐慧,从永州市中级法院拿到了书面立案通知书,该院正式受理了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起诉。

  去年8月,不满未成年女儿被强奸及强迫卖淫而坚持多年上访的唐慧,被送进劳教所,引发广泛关注。之后,湖南省劳教委对其撤销了劳教决定。

  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今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驳回了唐慧的请求,作出了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今年1月14日,唐慧找到湖南省委政法委工作人员,递交了自己的报告,“请求对外公布对她劳教1年6个月的所有证据”。

  关于唐慧反映的永州市劳教委否定其申请国家赔偿问题,湖南省委政法委接待人员建议唐慧按法律程序,向有关法律机构提出申诉。

  22日,唐慧到达永州市中院,正式对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记者了解到,唐慧在行政赔偿起诉状中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二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8日下午,唐慧告诉记者,永州市中院通知她去领取立案通知书,并告诉她该院经审查后,决定对其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纠纷一案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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