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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男子扬言制造血案 妻子称是想给政府压力

A-A+2013年1月16日09:18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1月15日下午,郴州市汝城县,曹再发的妻子朱孝云拿着自家房子的照片,如今家园已成一片空地。图/记者张树波   1月15日下午,郴州市汝城县,曹再发的妻子朱孝云拿着自家房子的照片,如今家园已成一片空地。图/记者张树波

  因不满拆迁问题,汝城男子曹再发扬言要在广州的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14日,曹再发在广州一派出所自首。15日凌晨,他被郴州汝城县政府工作人员连夜接回。 

  曹再发妻子朱孝云称,丈夫去广州是为了寻找律师,扬言制造血案只是想给汝城县政府压力。

  本报记者张树波 实习生杨子江 郴州报道

  【争议一:拆迁赔偿款】

  政府补63万,他要求两三百万

  15日下午,汝城县江头村,在一条已经初具雏形的道路上,推土机正在轰隆隆的施工。

  朱孝云眼睛微红,走到路上一块被车轮压出深深痕迹的地方,拿出了以前的照片指着脚下,她以前的家就在这。朱孝云说,“房子有三层,面积约有四百多平米。”

  “2009年补偿款只有16.1万”。朱孝云一家不能接受,他们觉得补偿款太低。从此,曹再发开始了一次次的争取。曹再发一次次找县政府讨说法,有时会发生争执,补偿款亦从16.1万上涨到20余万,再到30多万,2012年12月26日,给出了63万的补偿。朱孝云觉得,这个数字很唐突,都没有一个标准。

  “按照县城房价评估,至少要两三百万。”对于赔偿金,朱孝云一家有自己的标准,“要不就补偿合理款项,要不就重新给建房。”

  此前,曹再发称,“律师算了一下,征地款连房子是一共280多万。”

  对于拆迁款项的问题,汝城县国土局法规股股长朱建波回应称,曹家房屋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民房,政府选择依法补偿或者置换成安置房。国有土地上建的房子,拆迁赔偿包括出让金和国家税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建设成本,因此两种土地上建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有所差别。

  此外,汝城县人防办党组书记兼长湖大道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朱忠宏说,2012年12月26日汝城县城建开发公司将630425元打到专门给曹再发开的存折账户上,但曹再发不愿意领取,由项目指挥部替他保存。原来的赔付标准低一些,现在房价和物价上涨了,政府的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政府也提供了不低于现有房屋面积和标准的公寓楼供他选择,即将交付使用。

  【争议二·冲突有多激烈】

  施工方称损失59万,他说砸破一块玻璃

  朱孝云对潇湘晨报记者说,2012年12月27日,朱孝云发现家里多了一张国土局的通告,“说是协商不成,要通过法院裁决。”朱孝云说,2012年12月28日,施工方派来了挖机,断电断水。之后开始拆除围墙,双方发生了争执,曹再发在房顶用砖头打碎了挖机玻璃,争执进一步升级之后,施工方派人将其丈夫控制。

  曹再发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白天他们来拆我的围墙,我就上楼去拦截,拦截不了,我就用一块砖头砸烂了他们一块玻璃。”

  但是,汝城县人防办党组书记兼长湖大道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朱忠宏说,曹再发家一直未拆迁,导致污水管无法拉通。2012年12月28日天气放晴,施工单位在距离曹再发家十几米远处施工,受到曹再发阻挠。曹再发爬到自家三楼楼顶,往下扔了五六百块砖块,造成三辆挖掘机不同程度损坏。后经施工单位初步估计,损失达59万元。

  【争议三·谁拆了他的房子】

  官方称拆除不是政府主导的强拆

  朱孝云说,当晚6点左右,曹再发和施工方的人均被当地派出所带走,随后,朱孝云也来到了派出所。“回来房子就没了。”朱孝云说,当晚8点左右,她与丈夫回到家门口,房子变成了一片废墟。

  对此,朱忠宏说,当天晚上接到电话,听说施工方把曹再发家的部分财产转移之后,把他家房子拆除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确定曹再发家房子被拆除不是政府主导的强拆。

  曹再发已被刑拘

  “我老公去广州时还心平气和的。”朱孝云说,11日凌晨,曹再发和姐夫开车去广州,当时见了律师。

  “打电话只是为了给(当地)政府压力,他不是这样的人。”朱孝云一再强调,丈夫并没有要真的去制造血案,只是去找律师,同时希望政府尽快解决问题,“如果真想制造血案,他不会说,更不会打电话。”

  朱孝云说,丈夫的性格很好。不过,从房子被拆后,丈夫的性格开始变得让人琢磨不透。

  15日下午,记者来到江头村四组,村民曹师傅说,曹再发属于江头村二组,2006年搬到附近,人很本分,做事也很踏实。

  汝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何崇敏则说,曹再发涉嫌散布恐怖信息,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曹再发现在已被刑事拘留。

  一场拆迁一个电话一个变化的家

  15日凌晨,曹再发被汝城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连夜接回老家。这之前,曹再发的女儿曹敏(化名)接到电话,从深圳赶到广州。曹敏并没有与父亲同车返回,“我爸爸在另外一辆车上,他们走的早”。

  15日凌晨3点多,曹敏一行回到汝城,但曹再发并未先到达。凌晨5点,曹敏在汝城县公安局见到了父亲,当时曹再发坐在一间由铁栏杆隔成的房间里,早上9点,曹敏再次来到公安局给父亲送饭。下午4点,曹敏又来到公安局,“当时我爸爸手上还戴着手铐。”

  这个家庭的变化,不仅仅是男主人被刑拘。

  朱孝云称,房子被拆除后,她无家可归,衣服被褥也被埋在了房子的瓦砾中,已经十多天没换衣服了。记者跟随朱孝云爬到被移置路边的房屋废墟上,废墟中不难发现破碎的棉絮、蚊帐,“家成了这样,这是我的全部心血。”

  朱孝云说,1991年,她和丈夫认识,当时她开了裁缝店,丈夫做家电维修。1992年两人结婚。

  “当时丈夫家很穷,很难吃顿饱饭。”朱孝云说,一家人蜗居在30多平米的土坯房内。1993年大女儿出生,1994年第二个女儿出生,他们一家开始住房紧张,想着攒钱建房子。

  1995年,收完稻谷后,用卖稻谷的钱,夫妻两人坐车来到广东中山,进了一家塑机厂,丈夫一月工资一千多,两人工资三千左右。两人依旧过的很节俭,生活费一月150元左右,其余的钱全存起来准备回家建房子。

  2005年下半年,公公去世,两人回到汝城。办完丧事,两人琢磨着在当地建房子,2006年房子终于建好,11月一家人搬进新居。

  “辛苦打工十年,才攒钱建了房子。”朱孝云说,原以为这个家会过的宽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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