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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规定示范性高中寒假补课先停牌

A-A+2013年1月16日08:18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长沙讯  “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对违反规定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经查实,先停止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资格,然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寒假临近,记者15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专门就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再敲警钟。 

  据了解,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9周,普通高中为41周。省教育厅要求合理确定寒假时间,不得压缩假期,对违反规定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参与补课的教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无视政策规定、顶风违纪的学校校长、当事人要从严处理。

  家长和考生如发现有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也可拨打本报热线96360反映,我们将第一时间联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记者胡力丰 通讯员周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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