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悍匪周克华(已死亡)的女友张贵英涉嫌犯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沙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休庭后,法庭将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成立进行评议,并择期宣判。
周克华交6万赃款给她存银行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2年4月,张贵英在宜宾与周克华相识并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间,张贵英看见周克华持有枪支。
2012年7月1日,两人一同到重庆挣钱。同年8月10日上午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口实施持枪抢劫杀人。当天中午12时左右,周克华约张贵英在沙坪坝区陈家湾“7天连锁酒店”附近见面,将抢劫得来的赃款6万元交给张贵英。张贵英将赃款分别存入事先准备好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卡中。
张贵英电话告知周追捕情况
同年8月10日至13日,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知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用于化妆的口红。
8月14日凌晨6时40分左右,周克华在沙坪坝区童家桥双菱皮鞋厂附近巷道内持枪枪击民警,抗拒抓捕,被公安人员当场击毙。现场查获仿“五四”和9mm手枪各一支。经鉴定,查获的仿“五四”手枪系2004年4月22日江北区工商银行红五路分理处门口持枪抢劫案及2005年5月16日沙坪坝区三角碑汉渝路214车站南侧人行道抢劫杀人案的作案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