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湖南日报 记者孙敏坚
【场景】
1月14日下午,株洲市国税局谭建辉,急着要送材料到市政府。一联系单位车队,除了周一停开的车辆,其余车都在外执行公务。于是,他骑自行车出了门。
记者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车场上看到,划定为“停开专用”的停车位上,分别停着牌照为“湘B-D1872”和“湘B-00198”的小轿车。
“这是我们周一停开的3台公务车中的2台,还有1台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局办公室主任姚军辉告诉记者,划定“停开专用”停车位,主要是将停开的车辆置于干部群众监督之下,究竟有没有停开,一目了然。
新年伊始,株洲市出台规定,为了节省公车费用、鼓励绿色出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属在株洲的106个单位的1200余台普通公务用车每周工作日内停开1天,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安排各自公务用车的停开时间表,但必须保证每台车辆停开1天。停开期间需公务用车时,鼓励公务员在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据介绍,1200余台车辆的信息直接报送市交警支队,交警部门通过28个治安卡口、66处电子警察等设备采集公务车的行驶信息,一旦发现涉及违规使用的公务用车,将确认审核后由市作风办进行通报。各单位的停开执行情况还将纳入年终考核。
【感言】
株洲市规定全市普通公务车每周工作日停开一天,既减少公务车使用费用,又鼓励绿色出行,不失为一件好事。相信进而还会有利于严格控购公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