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划城市的同时,顾湘陵夫妇也用金钱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而这场审判必将改变他们的人生规划。一个副处级规划官员如何在十年间安然累积2亿家财?其妻转移5500余万元财产应如何认定?从起诉到判决,从检方的严重指控到法院的谨慎认定,他们的人生规划曲线似乎也是跌宕起伏。
本报记者谭君 衡阳报道
2012年12月24日,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下称市政建设局)原局长顾湘陵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在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工作的妻子吴利君,因共同受贿,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顾湘陵于2011年7月因涉嫌违纪被双规,进入司法程序后,检方进行了106次审讯。一审法院经4天庭审,最终认定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和长沙市市政建设局局长期间,受贿人民币1688万余元,马来西亚币2000元,另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4700万元,犯罪总金额达6388万余元。
目前,顾湘陵的上诉期已过。
“六多”局长十年日均进账2万
仿照“许三多”,顾湘陵的人生被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成总结为“六多”。
一、钱多。检方统计其家庭财产有1.15亿元。且房产价值还是按购买时算的,如按现价,再加上其投资公司、证券、股票的分红和增益,顾的家财超过2亿元。
二、房子多,在北京、长沙共有16套房,其中北京有一套别墅,长沙有三套别墅。
三、情人多,前后有6个情妇。
四、行贿人多,顾自己交代有165家,几乎都是房地产老板,检方认定有50家左右。
五、受贿次数多,单独收受他人贿赂333次,共1242万。此外,他还跟妻子、情妇、弟弟共同受贿。
六、受贿方式多,有收现金、收股票、收干股或原始股、低价购买房子、合伙开公司进行分红,介绍设计业务给妻子受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