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顾湘陵案时,刘建成很惊讶。“这个干部级别不高,权力大,犯罪金额大。”
顾湘陵生于1963年,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原在长沙市建委工作,1998年12月进入长沙市规划局,任局长助理;2001年12月任长沙市规划局副局长,一直主管最核心的工程审批和项目报建工作;2010年9月,他升任长沙市市政建设局首任局长。
检方认为,2005年到2009年,是顾湘陵受贿最集中、受贿金额最多的几年。刘建成算了一笔账,从顾湘陵当上规划局副局长到调离,这十年,顾平均每天进账2万元。
刘建成认为,顾湘陵“过着一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这些年,很多房地产老板请他吃饭,不是特别好的关系,请不动他。他需要赶场子吃饭局。周末时,他带着情妇,由房地产老板作陪打高尔夫,国内各大城市的高尔夫球场都去过。“他打牌很大,1000块钱一个子。”
庭审中,对于过去的腐败生活,顾湘陵没有反驳。但他显然不适应一年多来的牢狱生活。法庭播放了一段他接受审讯的录像,他猛烈地抽烟,长久地沉默,焦虑的神情像随时准备逃离,完全区别于此前的局长形象。
另外,他虽有过情妇,但当妻子也被带上被告人席与他站在一起时,他体贴地为妻子打开椅子上的小木板,帮她调整话筒。
“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
事发前,顾湘陵住在长沙市浏阳河风光带附近的一栋别墅。2003年,这一别墅小区初建,因占用公共绿地修建高尔夫球练习场,被规划部门查处。开发商找到顾湘陵,通过他的协调,这个练习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未被处罚的情况下顺利建成。顾湘陵后来和亲戚在那里买下两套别墅。
住别墅前,顾湘陵住在车站路某高档楼盘。再往前,他住单位宿舍。
法院确认,车站路和圭塘河边的这两处房产,属于受贿性质的低价购房。这也是顾湘陵获得权力的象征。
2004年上半年的一个晚上,在曙光路和人民路交会处,顾湘陵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的车上收受了一笔20万元的贿赂。2005年年初,在家门口,他又收受这名开发商比上次高一倍的现金贿赂,40万元。接下来这一年中,他又陆续收到这名开发商30万、40万的贿赂。法院确认,顾湘陵一共接受这名开发商贿赂130多万元。
作为回报,在这名老板开发的市场的提质扩容改造中,顾湘陵先后在补办手续、取消绿地、减少退让、提高容积率、增加商业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办案检察官介绍,顾湘陵的受贿方式很多,不单纯是人民币,有时还有美元、港币、新西兰币等。
判决书中,多笔贿赂的收受是在赌场。有一次,顾湘陵在美国旅游,一名房产商在拉斯维加斯送给他1万美元。
顾湘陵受贿金额最大的一次,是收受长沙本土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送的5%干股。检察院指控该干股有428万元,法院判决认定为211万元。
这名送干股的开发商在长沙开发了7个楼盘,法院认定顾湘陵为其中4个楼盘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调整局部规划、确保中标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承办此案的衡阳市检察院检察员邓开丁介绍,检方调查的多名房地产老板反映,“如果顾要他们办事,他们没办到,顾会记在心里。下一栋还要开发,只有巴结他。”
顾湘陵一位规划界朋友认为,虽然不确定行贿者是不是在开脱,但顾湘陵的行为“确实猖狂了一点”,他是“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顾湘陵受贿人民币1688万余元,马来西亚币2000元。这比检方指控的少了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