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沅江疯狂男求复合遭拒 关押殴打前女友34小时

A-A+2013年1月14日16:17红网评论

  红网益阳1月14日讯(通讯员 李亮 姚声亮)女友与其分手后仍然纠缠不休,甚而采用关押、殴打等手段强迫女友与其恢复关系。1月14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杨某提起公诉。

  杨某与受害人刘某曾有恋爱关系,两人于2012年上半年同居在一起,刘某于2012年6月向杨某提出分手,并搬出两人同居的房子。但杨某一直对刘某纠缠不休,多次找刘某要求恢复恋爱关系,均遭刘某拒绝。2012年11月26日下午2时许,杨某在沅江某宾馆门前看见了刘某,遂将自己驾驶的面包车停在宾馆门前,要求刘某上车与其谈话,刘某上车后,杨某拿了刘某的手机并将电板取下,以防止其与外界联系,因刘某反抗,杨某在车上对刘某进行了殴打。之后,杨某开车刘某强行带到了自己家乡下的一所小房子,在房内,杨某欲与刘某进行交谈,因刘某不做声,杨某将其按在床上,用手掐住她脖子,打了几个耳光。2012年11月27日晚上12时许,刘某趁杨某睡熟之际,从小房子内逃了出来。经刘某报案,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将杨某抓获。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强行将刘某带至家中,控制其人身自由长达34小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疯狂男子求“复合” 关押殴打前女友34小时)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