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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刺死女友请媒体见证自首 曾性侵尸体

A-A+2013年1月14日11:49西部网评论

  一面是悲恸万分的死者家属,一面是通过媒体投案自首的嫌疑人,两个家庭就此支离破碎。事发当日,张某欲与女孩发生关系遭拒。警方经调查得知,张某被拒后竟然凶残杀害女孩,并强奸尸体。他们是否为恋人关系,女孩家人否认,警方正在调查。

  涉嫌杀人,打电视热线见证“自首”

  自称想警示他人注意做事方式

  1月12日15时52分,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组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男子称自己现在广安路,杀了人想去投案,希望记者帮忙见证此事并陪他一起去。接到电话后,《都市快报》记者胡镜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与此同时,辛家庙派出所民警也立即赶到广安路,将男子张某带回派出所。

  一直亲历此事的记者胡镜对本报记者说,这件事是她从业8年来最惊心动魄的经历。刚开始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说的话是否属实,胡镜很怕嫌疑人伤害她以及她的同事。“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我们向辛家庙派出所报了案并进行了沟通,见到嫌疑人没多久,民警就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带回了派出所。”胡镜说,“第一次跟犯罪嫌疑人通话时,他说话比较沉稳,不慌不乱,说话的语气并不像刚刚杀过人,我们以为嫌疑人的年龄比较大,但见到后发现,他看起来很年轻。”

  当天,胡镜来到了案发地——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出租屋。胡镜说,她透过门缝看到,屋内的电视还开着,地上有大量血迹。死者李某躺在床上,脚上穿了一双袜子,没有穿裤子。

  为什么不直接拨打110报案,而是打电话给电视台?对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张某称:“我想让记者为我做一个见证,也能陪我一起去投案自首。另外,我还想通过这件事给其他人一个警示,要注意做事的方式方法。”

  男子欲与女孩发生关系遭拒

  用随身带的刀具将女孩杀害

  可怜女孩死后遭男友奸尸

  昨日记者从辛家庙派出所了解到,12日当天,民警前往案发现场张某的出租屋内,确认李某已经死亡。

  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24岁,咸阳礼泉人,无业。张某称,被害人是他的女朋友李某。李某今年23岁,商洛山阳人,在井上村附近一餐馆打工,两人于2012年11月21日找工作时结识。一位参办此案的王姓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张某于今年1月1日刚刚搬入井上村,与李某的住处相隔不远。

  2013年1月12日中午,张某把李某叫到自己出租屋内,欲与李某发生关系。李某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李某杀害。

  据了解,案发现场被害人李某未穿裤子。民警经调查得知,张某将李某杀害后,对其进行了强奸。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未央分局刑警队。嫌犯与女孩是否谈过恋爱?杀人背后有何隐情?刑警队副大队长张长利表示,此案正在调查之中。据民警介绍,嫌疑人张某有前科,2009年在上海因猥亵17岁少女而被判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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