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谢晓晓)长沙一男子入室盗窃就像回家,在屋主房间里抽烟喝茶还留宿。被屋主发现后,该男子逃到另一户后又顺手牵羊,并男扮女装逃跑。
近日,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7月27日晚,陈某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桐荫里某栋楼28层,撬开2806房。进入房间后,陈某发现房中长时间无人居住,就反锁了卧室房门在里面抽烟、喝茶、睡觉,拿了客厅柜子里的2瓶茅台酒。
次日1时30分许,屋主王某回家后发现卧室门被反锁后马上报警。陈某在卧室内被惊醒,慌乱中丢了撬锁工具并将酒藏到床下,从窗户外下水管道爬至21楼,因体力不支从阳台窗户进入2103房,又盗得现金2000元,并拿走一些女人衣物男扮女装。
6时许,陈某逃至八一路高原红大酒店时被民警抓获。被盗的2瓶茅台酒价值3360元,被盗财物及现金已追回并发还给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