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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疑犯另有说法 法庭上互相埋怨

A-A+2013年1月31日08:48南方新闻网评论

  3疑犯另有说法 法庭上互相埋怨

  对于案情,3名涉案嫌疑人给出了另一种解释。

  在判决书中,杨磊供述称,2月22日晚上,他在出租屋看到室友杨立上网,跟魏冰进行视频聊天,魏冰主动向杨立提出要加其为好友。第二天,他就开始跟魏冰通过Q Q聊天,26日晚上,两人通过网聊约好第二天见面,并于27日晚开房发生了性关系。

  据杨磊说,28日中午,他带魏冰到自己的出租屋,一直玩到晚上七八点钟,他曾小声地叫魏冰出去开房,但魏冰不同意,继续留在房间里。当晚10时许,他在宿舍和魏冰再次发生性关系。而在发生性关系时,杨磊说自己曾问过魏冰喜欢谁,她说喜欢杨坤和杨立,“我说既然喜欢,就互相意思一下,杨坤说好,就跑到床前亲了魏冰一下,之后两人就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杨立也爬上床,跟魏冰睡”。

  杨磊承认,在杨立刚上床时,确实听到魏冰说了几声“不要,不要”,明显是在拒绝杨立。他也承认,之后魏冰在珠海呆了几天,跟他和杨坤、杨立又有过几次性关系,但他否认这是强迫的。

  杨磊的弟弟杨坤在法庭上附和了上述说法。杨坤称,28日晚上10时许,因见魏冰一直呆在他们四人的出租屋里,没有离开的意思,杨立首先提出由他们四个人按照年龄大小为次序分别发生关系,他反对,说应按身材高矮为次序,刚开始是开玩笑,“因为觉得她年龄太小,不会反抗,就真的做到了”。

  杨磊承认,在发生性关系时,魏冰确实说过“不要,不要”,但除此之外,并无其它明显反抗“我就认为她是自愿的”。

  杨磊说,之后几天,他见到魏冰一直不离开出租屋,于是又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并承认当时魏冰确实说过“不要脱”、“不想做”的话,但他说:“你跟别人做了几次,为何不跟我做?”后来魏冰主动跟他发生了性行为。

  在法庭上,第三名嫌疑人杨立也否认强奸,认为魏冰系自愿。他说出的理由是:28日晚,当他最先提议按年龄大小与魏冰发生性关系时,说得很大声,本来只是出于好玩,魏冰应该能听到,但她没有反应,之后便发生了这一切。

  然而,杨立供述:3月1日,魏冰曾告诉自己,杨坤趁他上班,在其不愿意的情况下强暴了她。

  [叁拍] 在法庭上,杨立和杨磊、杨坤互相埋怨对方,都自认魏冰喜欢的是自己。对于这几个年轻人而言,他们并不觉得这是强奸。而据杨父称,杨磊曾经告诉他,说这个女孩在网络聊天时,故意把胸部的拉链拉开,明显很开放,而第一次见面,魏冰就同意发生性关系,更让他坚信了自己的看法,所以才有了后来的荒唐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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