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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一校学生不敢考高分 考分比上次低将被罚款

A-A+2013年1月16日07:36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如果考得好,相信多数学生会很开心,但在张家界天门中学,有些学生就有些纠结——因为,如果下次分数没这么高,他就要被“罚款”了。校方称,这是高一年级一个班级班委会制定的规则,目前已被叫停。 

  本报通讯员肖磊 张家界报道

  近日,家长李如军(化名)向本报热线96360报料称,儿子在张家界天门中学读高一,这次回家比往常多要了80元生活费,说是要交学校的考试“罚款”。什么是考试“罚款”?在李如军的追问下,儿子解释说是这次考试比上次分数少了,按班里规定的“少一分罚一块钱”制度,要交80元。

  家长:分数下降要罚款无法接受

  “我们做父母的,虽不能给他创造很好的条件,但再苦、再难都要保证他能正常上学,这样的‘罚款’我觉得不合理。”李如军妻子说,自己家庭条件并不好,儿子现在的成绩一般,但是有志向,渴望读书。

  李如军和妻子说,学校或者班级内部针对学生成绩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他们能接受,但因分数下降要处以罚款,不仅给学生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还会给学生增加心理压力,使学生对考试有一定的畏惧心理。“我问他(儿子),他就赌气地说怕罚钱,不敢考高分,做题时要故意做错几个。”

  针对李如军反映的情况,笔者14日电话采访了天门中学校长助理李风华,他听了情况之后很是惊讶,他说:“这是不懂教育、法盲的做法,我们学校层面绝对不存在这样的做法,我可以保证,如果是个别班级老师有这种做法我们核实后将严肃处理。”李风华还表示,15日是教师大会,他会向校长反映这一情况,查证后会及时通报情况。

  笔者随后还向张家界市教育局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局办公室负责人伍贤友表示,学校没有权力罚款,即使是通过班级管理、经过班级所有成员同意,大家共同制定这样的一个规定,也是合理不合法的。

  采访5人有3人称班上有罚款现象

  为进一步求证,笔者15日到天门中学。当时正是中午下课时间,有学生陆续走出校门,笔者随机采访了五名高中生,同学们对考试“罚款”的说法不同。有三名同学表示自己班上存在考试“罚款”现象,另外两名则说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高二学生田慧仪(化名),她现在所处的班级是全年级成绩最好的之一,她向笔者透露,即将进行的期末考试,他们班就要实行罚款制度,他们不按照分数和排名下降“罚款”,而是班级内部,以小组为单位比较,小组的最后一名将收到“罚单”,具体罚多少还没定,罚的钱将充当班级活动费用。

  而对于班级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同学们也有各自的看法,高一的赵思明(化名)曾被罚过20块钱,他就坚定地认为不合理。而田慧仪则认为“我觉得还好,如果我被罚我会交,因为这有利于我们提高竞争力”。

  校方:班委会定的规则,班主任已叫停

  15日下午5点,笔者接到李风华电话。李风华称,学校已经快速查处此事,通过调查、核实、取证、结果发现该校高一年级一个班存在此种情况。

  李风华说“高一的108班,班委会高度自治,学生为了提高成绩,在中考成绩比其他班有一定差距的背景下,针对数学和英语两科要求每个同学提出自己的目标,(考试成绩出来后)达到这个目标给予奖励,没有达到目标就罚(钱),用罚的钱奖励成绩好的学生,仅仅只有一次。”

  李风华称,班主任对班委会制定这个规定并不知情,直到有学生觉得不公平向其反映后才叫停了这一规定。对此,该班主任已经向学校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李风华承认该班主任在管理班级,监督学生自治方面没有引导好,造成学生自治出现偏差。校方对该班主任提出严厉批评,学校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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