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可 实习生李湘湘 通讯员刘敏玲 衡阳报道
小茜(化名)涉嫌利用11岁的小学女生卖淫且窃取钱财。她16岁时参与抢劫,后获得父亲担保。由于是惯犯,这次她将无法获得担保。
1月15日记者从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获悉,小茜因涉嫌盗窃被批准逮捕。检方介绍,小茜家境殷实,父母离异后,母亲去了香港,父亲在衡阳搞工程。
介绍11岁女孩卖淫,趁机偷窃
“2011年12月中旬,当时16岁的小茜与另一名女子,带着11岁的小灵(化名)去了石鼓区凯轩酒店。小茜要小灵为嫖客提供性服务,她们趁机偷钱。”案件承办人说,当时进了房以后,一名男子去洗澡,小茜和另一名女子趁机从男子留在房间的衣服里摸出8000多元钱,然后抛下小灵离开现场。案件承办人说,这说明小茜根本没管小灵的安危。
检方的证据显示,2011年12月平安夜,小茜没有吸取上次教训,带着小灵换地方做了一次,这次她和另一名女孩每人偷了1万多元钱。事后,小茜照例丢下小灵和男友一起去了香港。她不知道被偷的男子当晚就报了警,她也成为了网上逃犯。
一年后的12月21日,小茜在衡阳落网。“两个案件中,被偷男子都因为小灵太小没有发生性关系。”案件承办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