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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湖南试点或为湘潭

A-A+2013年2月28日08:22三湘都市报评论

  国务院常务会议此前曾传出,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湖南、湖北两省将是重点。

  2月27日又有消息称,湖南的首个试点城市将是湘潭,该市已经基本完成房产税试点的前期工作,包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的税源调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然而,对于这样的说法,湖南省地税局相关人员表示现在还未接到任何通知,试点名单决定权在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手中,“如果确定了具体的城市,我们将竭力执行到位。”

  房产税试点湘潭的消息传出之后,虽然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此非常关注,但是该消息引起的反响并不大。“房产税增加的是购房成本,若征收细则把首套房包括在内,那才会影响长沙市场的购买心态。”世联地产长沙公司总经理王培文说,最大的影响还是对投资者。

  “征收房产税会增加投资者空置房屋物业成本,而这种成本会分摊在消费者的身上,拉高租房成本。”王培文解释。他同时认为,房产税传言多少会影响长沙市场对未来的预期和老百姓的购买心态。

  对于房产税试点的城市,为何传出的消息是湘潭,老百姓普遍存在疑问。市民王静就表示,“论房价,长株潭三个城市里,湘潭房价最低,长沙最高,为何不是试点长沙呢?”在湖南著名财税专家、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罗宏斌看来,若选在湘潭试点,引起的震动会相对较小。“征收房产税,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而长株潭三个城市里,湘潭的房价最低,这样引发的后期反应会最小。”

  专家观点

  房产税试点暂时不宜大范围推广

  作为房地产调控手段之一的房产税,一度被寄予打击房地产投资、泡沫的重要利器。

  不过,在罗宏斌看来,房产税暂时可以小范围试点,但不宜大范围推广。“现在老百姓购房要征收土地使用费,房产税的征收则有重复征税的嫌疑。”罗宏斌认为,现在各地方财政收入陷入困境,对房地产的调控效果微乎其微,房产税很可能会成为一种长期的税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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