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本报记者王晓雁
2月25日,《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2012)》对外发布。该报告披露了检务公开情况的测评结果:省级检察院测评广东第一;较大市检察院测评珠海夺冠。
该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发布的,也是该机构首次对检务公开进行测评。此前,该调研组持续发布过《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和《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
检务透明度报告指出,近年来,检察活动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也存在着有效性、及时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报告从完善立法、理顺体制、加强考核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建议。
门户网站成检务公开重要平台
检务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出台了《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
2006年,在全面总结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检察院要重视和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互联网上开通宣传页、网址等,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
《“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推进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建立公开、便捷的网络查询制度。”
在最高检的推动下,绝大多数检察机关对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并青睐网站的公开功能。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调研组对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外)的人民检察院和43个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公开情况进行了量化测评。测评对象为上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的检务信息公开情况。
测评结果显示,在26个省级人民检察院中,已有22个建有网站,网站建设率达到84.6%;在43个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中,有32个建有网站,网站建设率达到74.4%。
从测评分数来看,排名前五的省级人民检察院依次为:广东、海南、重庆、湖南、湖北;排名前十的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依次为:珠海、广州、厦门、郑州、青岛、西安、南京、汕头、武汉、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