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昭山、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人民政府决定:
韩晓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肖树人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黄菊秀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杰同志任市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坚同志任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陈卫文同志任湘潭地产集团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红旗同志任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不再担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谭新乔同志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彭灿辉同志任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贺利群同志任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金迪辉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董事、董事长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赵新平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付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伟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
湘潭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