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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首提雾霾津贴 建议PM2.5过千停止露天工作

A-A+2013年1月25日21:53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1月25日讯(记者 冯钧)PM2.5爆表的尴尬让社会各界陷入了思考。今天,省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国武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对室外工作者在重度污染雾霾天气实行健康补助的议案》。建议中,首次提出了应给室外劳动者发放重度污染雾霾天气津贴,不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更是希望全社会提高环保意识。

  严重的空气污染改变了生活和态度

  阴霾天气频频出现,全国一些地方的PM2.5爆表,空气质量不断恶化,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他说:“空气污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看起来有点可笑,却让人想哭。”他认识的一些朋友有晨练的习惯,看到空气污染这么严重,自己又无法放弃晨练,于是一队人带着口罩跑步打球。

  空气污染也悄悄地改变了人们对于一些危害的看法。李国武11年以来一直倡导禁烟,并在岳阳成立了首个民间禁烟组织。空气污染竟然给禁烟的事业带来影响,让他有点始料不及。“我在街头倡导禁烟的时候,有烟草系统的工作人员笑着调侃我,未必抽烟比汽车尾气危害还大?未必比PM2.5还要害人?我当时被问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国武说起这些气愤又有点尴尬。

  室外工作者更需要保护

  更让他忧心的是,许多人目前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在重度污染的雾霾天气长期工作,身心均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

  雾霾空气中的污染物许多是有毒的重金属甚至致癌物质,不仅降低空气能见度,超过一定水平会影响人们健康。人体吸入后,在短时间会出现急性疾病,如呼吸系统疾病。空气污染物在人体潜伏期也很长,长期积累很可能形成慢性心血管疾病、肺癌等疾病。

  PM2.5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他建议,政府应确定重度污染雾霾天气劳动保护的适用对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重度污染雾霾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室外工作,必须实行健康补贴。

  出台相关规定,根据污染雾霾天气的程度不同,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时间作出不同要求。具体措施有:换班轮休、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不安排劳动者加班等。其中,重度污染雾霾天气PM2.5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实行重度污染雾霾天气发放健康补助制度,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实际情况向劳动者发放重度污染雾霾天气津贴。

  上述制度应该在法律层面上有所保障。比如,立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重度污染雾霾天气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定金额的罚款。

  “其实补助都是象征性的,但是我觉得意义很大。当许多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为室外工作人员发放补助的时候,把补助的多少与重度污染雾霾天气的天数挂钩,无形中增强了各个单位的环保意识。只有全社会对于防治大气污染的意识提到了一定高度,我们的PM2.5的数值才会真正降下来。”李国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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