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23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帅泉)1月23日下午,65岁的刘文和在长沙天心区柠檬丽都小区门口张贴追债的海报,他讨债的对象是外甥柳晨,柳晨就住在小区里,但是总也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
刘文和是特地从深圳赶来长沙讨债的。他说,早在1997年他将深圳福田区的唯一一处房产的房产证借给柳晨,并作为其向银行贷款的担保人,但是柳晨没有全额归还银行贷款。刘文和的房产被卖掉,并被迫以担保人的身份支付了柳晨拖欠银行的24万余元。
随后,刘文和多次向柳晨追债,但对方只是支付了很小数额的款项。刘文和于2002年将长沙户籍的柳晨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刘文和胜诉,要求柳晨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期间,柳晨归还刘文和67000元,但随后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二审维持原判。
刘文和说,“迟延的债务利息还要加倍,本息欠款最起码有20多万。”
这些年来,刘文和与妻子租住在廉价房里,靠着每月3000多元的社保度日,还得支付小儿子读书的费用,生活有些艰难。这次从深圳来长沙追债,多亏老朋友留宿才有了落脚之处。已近年关,刘文和希望“能拿回应得的钱,早点回家过个好年”。
23日下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按响了柳晨家的门铃,但是无人应答;手机也始终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