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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民政局:就算账目不透明也不能轻易认定诈骗

A-A+2013年1月24日12:16长株潭报评论

  □律师观点

  因劝募引发的诉讼可参考赠与合同纠纷来处理

  1月23日下午,记者就凌豹一事采访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湘潭大学兼职教授陈平凡律师。还没等记者说清楚事情,陈平凡就问“是关于凌豹的那件事情吧?”显然,他此前已经开始关注了此事。

  长株潭报:目前有无专门法律规范个人网络劝募行为?因劝募引发的诉讼如何处理?

  陈平凡:《慈善法》立法进程仍在推进之中。在专门法律出台之前,一些因劝募引发的诉讼仍适用其他法律。目前,不少这样的案件适用《合同法》,参考赠与合同纠纷来处理。

  《湖南省募捐条例》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地方性法规为国家层面的慈善立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

  长株潭报:有网友建议,公众捐款时可与受捐对象签订协议,您觉得是否有必要?

  陈平凡:相关法律规定,受捐对象向社会求助的时候,给了捐助者明确的指引。也就是这些钱用在哪些方面,实际上已经达成了一种协议。捐助者质疑捐款被挪用的时候,即便没有书面协议,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捐赠者人数众多,且每笔捐款的数额较小,一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成本很高。本报记者曾永红株洲报道    

  □部门态度

  就算账目不透明,也不能轻易认为属于诈骗

  本报株洲讯(记者姚时美)就凌豹通过网络募捐一事,株洲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捐款完全属于个人行为,虽然民政局下设有慈善办,但该机构对该机构以外的捐款没有权力监管。

  同时,该负责人称,如果受捐助人的病情确实存在,而且捐款也确实用在了受捐助人身上,就算账目不透明,也不能轻易就认为募捐属于诈骗行为,司法上也难以认定。因此,目前个人接受民间捐款的情况还很难明确监管部门,一是受捐人应自律,二是主要依靠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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