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1月24日讯(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姚恩明 涂文凡)近期在宾馆房间内发生的案件呈多发趋势,1月23日,雨湖区检察院就批捕了两名在宾馆作案的嫌疑人。检察官提醒,入住宾馆要留心,莫让临时的家变成“犯罪现场”。
去年3月14日,湘潭县花石镇的胡某意外发现,女友赖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她和前男友赵某住进了雨湖区某宾馆。“太不把我放眼里了,不让他们瞧瞧厉害,我还算男人吗?”胡某纠集一帮朋友,把赵某带到了另一家宾馆。淋冷水、吹冷空调、轮番殴打……4小时后,赵某招架不住连连求饶,他们才停手。
可胡某还不解恨,提出让赵某“花钱消灾”,逼他签下两张共计35000元的“欠条”,这才收场。
同样,安乡县的杨某也在宾馆上演了一场“大戏”。去年12月30日,杨某通过网络和女网友套近乎,宁乡县的周某就听信了他的甜言蜜语。当天,周某兴致勃勃地前往雨湖区某酒店和“情郎”约会,没想到这是个骗财骗色的陷阱。杨某趁周某去卫生间时,卷走了她一台价值5500多元的手机和6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