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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千余人参加修改后刑诉法考试

A-A+2013年1月26日08:44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1月25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周薇)修改后的刑诉法已于今年1月1日生效,1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修改后刑诉法全员统一考试。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对长沙市检察院考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巡查,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全省以市州检察院为单位共设立了14个考点,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人员集中于市州检察院统一考试,全省检察机关共有千余人参加了这次考试,包括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含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及从事公诉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此次考试题型多样,有判断、填空、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及案例分析,内容包括修改后刑诉法的重要条文、司法解释及其理解运用。

  省检察院组织此次统一考试旨在以考促学、以考代练,更好地应对刑诉法修改带来的挑战,更新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办案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为公诉人在执法办案中准确适用法律规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考点的试卷在考试后将被全部密封,统一交由省检察院组织专人评卷,保证评分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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