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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5年来22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受到刑罚处罚

A-A+2013年1月24日20:26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社长沙1月24日电 (记者 傅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对外披露,近5年来,湖南各级法院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共审结职务犯罪案4195件564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148人,228名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犯罪受到刑罚处罚。

  这场严厉的反贪治腐、作风整顿“大风暴”同样延伸至湖南法院系统内部。据湖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俊伟介绍,自2008年以来,湖南省法院坚持明查暗访,大力整治庭审纪律、警车使用等问题,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或办案过错责任人260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人。

  就在2012年,湖南各级法院共对14名法官进行了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其中8人被给予纪律处分,6人或被通报批评,或调离审判岗位等。如某法院林业庭审判员蔡某某,因给当事人介绍律师,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某法院刑庭副庭长罗某某,因审理案件超期95天,被行政警告;某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张某,因非正常私下接触当事人,被调离审判岗位。

  力推司法公正的同时,湖南高院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立案信访等方面出台实施了一些重大司法举措。如确定八种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定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完)

  (原标题:湖南省5年来22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受到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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