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应新交规
交警为您解疑难
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124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相继实施后,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对新规感到陌生。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车管所、驾管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明日将来本报接听热线,答疑解惑。
另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本报联合将于11日举行“警营开放日”活动,民警将带您体验新驾考,新规定、新条款一并当面解读,欢迎您可赶快拨打本报热线96333报名。活动时间为1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开始。设驾考中心和岳麓、特勤大队两个活动地点。
交警提醒
五次不过 从头来过
“不要以考代练,五次不过要从头再来。”驾管科科长匡利君说,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如超过五次预约考试仍然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此外,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经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