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澧1月22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1月21日9时,湖南省临澧法院对一起婚外包养二奶生女后拒不抚养的案件依法调解,被告刘某支付非婚生女杨某某抚养费3万元,在当即支付1万元后,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4年8月各支付1万元。
1996年,临澧县安福镇43岁的居民刘某婚后与该镇21岁的未婚女青年杨某相识后发生两性关系,之后,刘某一直对其包养。1997年6月1日,刘某与杨某意外生女杨某某,此后,非婚生女杨某某一直由单身母亲杨某抚养,刘某支付杨某及所生女儿部分生活费和抚养费。2003年,刘某因自身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在负担原有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后,已无力支付杨某及女儿的抚养费,杨某及其女儿多次向刘某索要未果,杨某某遂向临澧法院起诉。
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婚外包养二奶并生女,其行为严重违反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但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违法生育的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故刘某应对其婚外所生女儿予以抚养、教育,该院遂依法对该案进行调解,并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原标题:婚后包养二奶并生一女 拒不支付抚养费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