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张贵英涉嫌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后,有媒体报道“张贵英翻供称不确认被击毙者是周克华”,立即引发一片哗然。
对此,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副支队长郑朝晖16日表示,不论是指纹还是DNA,都证明被击毙者就是周克华。全程旁听了15日庭审的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也就此作了详细释疑。
焦点释疑
张贵英是否错认周克华照片
照片没认错,身份证号标错了
有媒体报道称:当庭法官曾陈列12个人的身份照片信息,让张贵英指认,张指向第10个,但第11个才是周克华。庭上张也无法辨认照片上被击毙的就是周。
“中国网事”记者实录:在庭审中,张贵英的辩护律师提出让其辨认周克华的照片和“8·10”案视频,随后,当庭陈列了3组、每组12个人的照片,让张贵英指认。记者在现场看到,张贵英辨认了三组照片,每次都辨认出周克华。但是,在张贵英辨认出第二组照片后却出现一个新情况。主审法官要求比对照片与身份证信息时发现,张贵英所指认出的10号照片虽为周克华,但此照片背面注明的身份证号码不是周克华的。对此,检方解释称,应是弄错了顺序,但张贵英所指出的10号照片的确就是周克华。
被击毙者到底是不是周克华
两项证据认定击毙的就是他
有报道称:控辩双方的焦点都引向“周克华”这一变数。辩护律师认为,如周克华仍在世,对张贵英行为的认定,需要以周克华的犯罪证据为前提。比如周是不是实施了“8·10”枪击案。另外,辩方还认为:张贵英本人及8月14日被击毙的犯罪嫌疑人母亲都没有现场辨认过尸体,因此这些证据不能证明被击毙的就是周克华。
对此,检方在庭审时回应称,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报告证实“8·10”案现场遗留的弹壳上的DNA与2012年8月14日被击毙的周克华的DNA相符,是同一个人。此外,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副支队长郑朝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警方在周克华被击毙后,立刻前往了张贵英所租住的出租房内调查取证,在其出租房里提取到的指纹和DNA与警方原来掌握的周克华的DNA和指纹都是一致的,与被击毙者也是一致的。”他说,目前国际上公认认定人身份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指纹认定,第二种是DNA认定,“这两项都能够认定,被击毙者毫无疑问就是周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