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向佳明 实习生徐倩 长沙报道 就要过年了,但开福区御景龙城小区的一些居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小区物业提高物业费,如果不按这个标准缴纳物业费,每天只能买20度电,以至于有些业主自己买发电机供电。
没电装修业主自己买发电机
张先生是御景龙城独栋别墅A区的业主,2012年11月1日,他当时正组织一个40多人的施工队在装修,但物管把电停掉了。张先生没办法只好花了5000多元买来一台发电机。由于发电机的功率不足以维持这么大规模的施工队,他只好将施工队规模缩减至10人。
另一位业主李国强家也有一台发电机,从2012年4月起,李国强就与物管发生了纠纷,李国强买不到足够的电,他只好把家里所有的电灯都换成LED。7月,李国强在家里安装了一台发电机,但这台发电机只够维持基本的照明,以及冰箱等低功率家电,空调都不能开。
不按新标准交物业费就“限电”
御景龙城小区业委会主任江祖建介绍,2012年8月起,物业告诉业主们,根据房屋类型的不同,物业费要涨价。这引起了小区很多业主的不满,但小区是二次供电,如果业主不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则购买不到足量的电,“已经有数十户人家的电停了。”江祖建说。
1月12日,记者在物业管理中心的玻璃上看到一份长沙市物价局发放的《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这份文件规定,小区电梯住宅、非电梯住宅、联排别墅、独栋别墅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每月1.2元、0.7元、1.2元、1.6元,江祖建说,原来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每月0.7元、0.5元、0.7元、1.2元。
物业的收费依据已被撤销
据介绍,2012年10月6日,业委会向湖南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认为登记证不符合《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但截至2012年12月12日,长沙市物价局未作出答复。随后,湖南省物价局依法撤销长沙市物价局发放的《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长F—7519)。之后,长沙市物价局下发文件,撤销上述价格登记证,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并取消。
[对话物业]
因亏损严重提高物业费
1月12日,长沙市御景龙城项目业主维权委员会物业管理中心一位胡姓负责人介绍,提价是由于原来的物业收费标准是在小区无人管理的非常时期定下来的,现在物业亏损太大,理应按市场标准来定价,而且新的收费标准实际上比市场还要低。这位负责人说,现在有很多业主拖欠物业费,在没有补足之前,物业管理中心只允许业主每天购买20度电保证基本生活。
至于为何“此前业主就登记证向省物价局行政复议时,物业管理中心没有提交资料给长沙市物价局”,胡姓负责人说他们在忙于办房产证,没来得及。1月12日,部分业主来到物业管理中心与物业交涉,截至中午12时记者离开,双方仍未达成一致。记者向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