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他们其实是好朋友,常一起喝酒打牌,他却杀了他;他本想去教训“情敌”,不料自己兄弟却在“混战”中死亡……1月10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3起刑事案件,案件中的被告人均因为冲动而酿成了血案。在听到法院的宣判结果后,他们都追悔莫及,他们面临的将是长达数十年到几年不等的牢狱生活。
“我们是好朋友,当时都喝了酒,他骂了我,我就拿刀捅了他……”1月10日上午,被告席上,潘某懊悔不已。他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潘某今年47岁,2011年12月11日,好友肖某邀请他去喝白酒,两人喝了一阵子,潘某被女友叫去打牌,但喝得醉醺醺的肖某执意挽留,两人为此产生不愉快。潘某在牌桌上没打多久,肖某又跑了过来,大喊要和他“单挑”。潘某很生气,冲出麻将馆,用匕首朝肖某背部猛刺一刀,后肖某死亡。
另一起案件是一场因为争风吃醋引发的血案。裴某与小美(化名)分手,而后,小美与邹某恋爱并同居。2011年7月21日凌晨,裴某带着肖某等人,冲到小美住处。邹某也叫了几人“助阵”,两伙人混战,参与斗殴人员肖某被捅死。1月10日,长沙中院一审宣判,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邹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裴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1年3月3日晚,在天心区的一家工地,王某把工友李某衣服倒进油桶,李某持水果刀,朝王某胸部连刺4刀。工友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011年10月17日,李某投案自首。1月10日,长沙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王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