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又要涨100多元,虽然不多,但也是好事。”得知湖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长沙某汽车美容店的洗车工刘纬很高兴。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今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确定,其中,最高档由每月1020元提高到1160元,增长13.7%;相较去年20%的涨幅,今年的增长幅度稍有下降。目前,长沙的标准正在报市政府审批,将于近期公布。
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
最高档1160元/月
经省政府同意,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160元/月、1050元/月、950元/月、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1.5元/小时、10元/小时、9.5元/小时、9元/小时。
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据了解,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长沙地区一般是选择最高档次执行,而怀化等地一般按最低档次执行。
专家分析
湖南最低工资标准居中部第二
“国家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湖南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13.7%,达到1160元/月,在中部六省中居第2位,仅次于河南省(1240元/月),在全国居第13位。
“敲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过程并不是像做几道数学题那么简单。”据介绍,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人社部门根据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以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为基础。
该负责人表示,以往人社部门在进行工资水平调控时,更多考虑的是让工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增长幅度,但近几年,工资增长幅度和经济增长幅度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为缩小这种差距,现在更多会考虑让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人均GDP增幅基本保持同步。可以说,湖南的调整力度比较大,也有利于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有较快增长。
根据国家有关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实现“翻一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