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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算算最低工资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包括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1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支出×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1+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8%+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2%+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1%+个人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5%)
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调查:2012年城镇居民最低月生活费支出为521元,每一个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为2.15。我们对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521×2.15×1.16=1299(元)
此外,还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就业、物价增长等因素适当调整。
方法2
按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水平测算。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60元。
以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60元的40%为标准,则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参考值为1184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情况
《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九条规定: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月最低工资标准÷21.75天÷8小时×(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20%+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6%)×(1+浮动系数)
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浮动系数取20%。
(1)按1299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值计算,得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值为11.3元;
(2)按1184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值计算,得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值为10.3元。